广州昂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业界动态
  ◎ 科技项目申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业界动态
 
【最新政策】广州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广州市商务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函

 

穗商务资函〔2017〕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广州空港委,各驻穗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州市商务委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7年12月8日



广州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结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16〕15号)、《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及布局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穗府办〔2017〕3号),为促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抓住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大机遇,充分把握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有利时机,结合我市制造业发展现状、优势及规划重点,转变发展理念,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创新驱动,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外资投资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我市制造业加快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外资先进制造业在深化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新体系建设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制造业利用外资规模保持每年增长20%左右,三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超过35亿美元。

——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库。市区联动,建立两级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重点招商项目库。三年内全市共储备项目不少于300个。(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包括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广州空港委,下同)配合)

——促进项目签约落地。坚持市区联动、协同推进重点项目签约落地。三年内全市签约外资先进制造业项目不少于200个,落地项目不少于100个。(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配合)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外资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鼓励外资先进制造业企业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三年内推进300家重点外资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配合)

——优化企业服务。建立完善重点外资制造业企业服务制度,三年内重点服务100家外资先进制造业企业,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造册建档,对企业具体问题解决率达95%以上。(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国土规划委、各区政府配合)



三、具体措施

 

(一)引导外资投向制造业重点领域。引导外资广泛参与“广州制造2025”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投资我市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医疗、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与精细化工、能源及环保设备、轨道交通、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与卫星应用、都市消费工业等十大重点制造业领域。制定实施“IAB”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生物医药产业)、“NEM”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发展行动计划,大力促进IAB产业、NEM产业外资集聚,建设面向未来的价值创新园区和创新产业集群。借助外资产业目录调整,扩大制造业利用外资契机,引导外商投资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设备、3D打印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的领域和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等新取消限制的领域。推动外资参与公共设施基础建设。鼓励外商投资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市商务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配合)

(二)鼓励外资以多种方式进行投资。鼓励外商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增资扩股和利润再投资等形式加大对我市制造业的投资力度。利用国家再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契机,加大政策宣传,鼓励外国投资者在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充分竞争性领域以备案形式开展外资并购,简化并购企业手续,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地支持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企业。鼓励外资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市商务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国资委配合)

(三)推动外资制造业项目有序布局。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引领作用,加强开发区载体建设,依托各功能园区,形成枢纽型项目带动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中心城区重点集聚现代服务型制造、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总部项目。打造东部创新产业带,引导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与精细化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与卫星应用、生物医药与健康医疗等产业项目在黄埔广州开发区和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集聚。打造临港经济产业带,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能源及环保装备、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等产业项目在南沙开发区和番禺等区域布局。打造临空经济产业带,在空港经济区、白云区北部、花都区和从化东南部重点发展航空制造、航空维修、新一代电子信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与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与健康、能源及环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都市消费工业等产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配合)

(四)扩展外资项目来源地。强化与欧美、亚太等区域的先进国家和地区在园区规划建设、开发运营、产业发展等领域合作,借助建设中欧合作示范园区、中国—瑞士(广州)低碳城市发展合作中心和从化生态医药健康产业基地等国际合作园区的契机,大力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和创新型项目。建立完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机制,密切与新加坡、以色列、乌克兰等国家在知识经济、生物产业、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和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合作,充分利用沿线国家的优势产业、优势技术开展深度合作。(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区政府配合)

(五)强化外资制造业招商网络。主动链接达沃斯论坛、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等国际高端平台,打造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等品牌推介平台,办好2017《财富》全球论坛等重要国际会议,提高引进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和高成长性企业的效率。市区两级建立指标库、重点制造业项目库和企业库,联合开展靶向招商、敲门招商、重点招商和补链招商。充分利用海外办事处的前端优势,加强广州与在先进制造业领域领先的国家对接。加大对招商中介机构的扶持,拓展外资制造业招商渠道。(市商务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配合)

(六)加强招商工作统筹及协调。充分发挥招商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市、区两级招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重点外资制造业项目招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落实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重要事项,着力促进外资制造业项目落户,跟紧、跟实、跟好招商项目库中的重点项目。强化项目用地保障,优先保障外资先进制造业项目落户和建设。(市商务委牵头,各区政府、市国土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七)提升存量外资制造业企业水平。鼓励现有外商投资制造业企业主动加快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增资扩股,进行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技术水平,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新的业态。对已投产的制造业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可同样享受新引进外资同类项目的相关扶持。引导现有外商投资制造业企业增加研发、销售、总部等职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从制造环节向服务延伸,使加工制造向投资、品牌和生产性服务升级。加强对产业链前端设计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发挥其对产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探索外资企业和本土企业融合发展机制,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外资制造业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商务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八)优化外资制造业企业服务。市区联动、分区负责,服务好外资重点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在准入手续、投产开工、增资扩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外资重点制造业企业早出资、早竣工、早投产。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服务,共同做好“放管服”工作,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办事便利性和服务效率。对材料齐全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的重点项目当天予以商务备案。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积累形成一批有指导性质“广州案例”,提升我市法治化环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综合改革,建设示范全国的知识产权引领型创新驱动发展之城,探索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全链式”综改新路径,营造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优良生态系统。(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法制办、市知识产权局,各区政府配合)


 

四、保障支持

 

(九)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加大对外资制造业的引进力度,视企业实缴资本(含增资)、人才引进、社会经济贡献等情况,对我市重大外资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大资金支持和奖励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总部企业,予以落户、办公住房、经济贡献等奖励补贴。对投资符合《广州市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目录》重点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的奖补。支持各区、开发区、广州空港区在法定权限内出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具有重大技术创新、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大型外资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支持。全面落实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进口设备减免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减免口岸货物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等措施,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合理控制电、天然气成本,充分利用现有的再担保机构,减轻外资先进制造业企业负担。(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增城开发区管委会、广州空港委,各区政府,广州海关、黄埔海关配合)

(十)强化用地支撑。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和引领作用,规范工业用地价格,推动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的供应方式。保障外资投资先进制造业用地规模。支持各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重大外资项目优惠供地。产业区块范围内鼓励外资制造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安全标准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现有厂房加层、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不征收工业厂房土地出让金。适当提高外资制造业总部企业、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等核心功能建筑的容积率。鼓励和引导种子期、初创期型外资制造业企业优先采取租赁、购买的方式解决生产及配套用房,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市国土规划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配合)

(十一)加大人才支持。

健全国际化人才引进制度,制定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保障、培养资助等实施办法,加强人才绿卡政策服务配套,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外资企业领军人才和从事关键技能岗位的人员申报相关资助和补贴。实施“顶尖战略科学家引进计划”、“岭南英杰工程”和“羊城工匠计划”,为外资制造业企业培育造就一批能够支撑广州创造和广州智造的高端人才;研究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创新型外资企业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快南沙国家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广州开发区中央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营造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良好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外资先进制造业企业人员出入境便利化。(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增城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处配合)

(十二)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营商规则与国际接轨。推动内外资企业一致,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快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促进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有效利用。增强城市包容性,创造国际化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协调机制和与港澳紧密合作优势,加快金融、物流、会展、电商、专业管理和咨询等高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提升我市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高端服务功能,为外资先进制造业企业营造更好生产发展环境。(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规划委、广州海关、黄埔海关配合)

发布日期:2017-12-18 18:21:22 点击数:2055次
版权所有 2017-2019 © 广州昂点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2号财润国际大厦914室   电话:18902223161   客服QQ:3191505954
邮箱:3191505954@qq.com